各位旅客: 自2014年10月15日起,前往北京方向的班车旅客均须执行备案(实名登记)制度:旅客乘车时请按规定自觉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宁波汽车中心站至北京班车旅客实名登记表》。 敬请广大旅客相互告知,积极配合车站做好现场实名登记管理工作,保证旅客出行安全有序。
宁波汽车中心站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