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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乘人员严格遵守安全交通规则,旅途服务规范。 2、车辆抛锚30分钟以上,赔偿票价的50%。 3、调整运输工具,降低车辆档次,向旅客退还差价;以普通车顶替的除退还差价外,补偿票价50%,提高车辆档次,不加收票款。 4、车辆空调失效,赔偿票价的50%。 5、车辆无故未准时发车,迟30分钟以上向旅客赔偿票价的50%。 6、根据季节变化向旅客提供快客物品。 7、设立旅客意见本、设立投诉监督电话,旅客意见投诉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8、保证高速、浙江快客班车不发生承包经营。 9、保证车辆途中不上客。 10、车辆整洁舒适,并配置便民服务箱。
注:1、上述承诺仅限本公司经营的高速、浙江快客班车,解释权属宁南汽车分客运公司。 2、上述承诺因行业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特殊气候、途中路阻或因此改道等其它不可抗拒原因影响,造成承诺无法兑现,本公司将不承担相关赔偿。 3、同时违诺多项,按最高标准赔偿,违诺赔偿当日处理,事后投诉不赔偿。
投诉电话:0574-87142846、0574-871117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