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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发布日期:2014-01-16     浏览次数:4500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公运股份基〔2012〕40号 ) 

    为进一步加强股份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程序管理工作,根据股份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准备建立工程项目管理台账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考核,现就具体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凡列入股份公司年度基本建设计划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及各类装饰、维修等项目,或经公司审批同意的临时项目,均应进行统一编号,并根据《股份公司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由专人及时填写《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考核表》和《基建计划实施情况表》,详细记录项目实施过程。
    在完成项目工程决算后,项目实施单位(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于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对偏离招标范围的工程内容应该进行分析并作出具体说明。同时,对项目的总包单位及其责任人或经批准同意的分项工程的分包单位及其责任人作出评价。因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组织管理、服从监理和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等方面不满足业主方考核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列入黑名单管理,谢绝其在新项目中的合作。
经过总结和评价的考核表统一存入股份公司综合档案室。由基建物业部负责督促执行。
股份公司每年度组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考核表》和《基建计划实施情况表》组织实施具体的考核,并对考核情况作出相关意见。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