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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政策

年薪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4-01-16     浏览次数:5165

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单位经理年薪分配考核办法

    (公运股份人〔2014〕3号)

    为落实经营管理责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年薪考核坚持责、权、利相结合原则;坚持经营效益、管理创新、企业发展相结合原则。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股份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经理。所属各单位的副职人员根据考评得分,按本单位经理年薪的50%-85%核定;助理(含新聘任两年内的副职人员)根据考评得分,按本单位经理年薪的45%-80%核定。
    三、年薪组成
    年薪由基本年薪和年度奖金两部分组成。
    1、基本年薪是经理的基本工作报酬,其水平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员工人数和员工年平均收入增减情况相挂钩。
    基本年薪由基础年薪和规模年薪组成。
    2、年度奖金是经理的风险收入,与经理的经营业绩和经营管理水平挂钩,与安全生产、执行力、成本控制、节能减排、文明建设、企业发展相联系。
    四、年薪考核
    (一) 基础年薪
    基础年薪以2012年度的50785元为基数。以后每年的基础年薪与股份公司员工年平均收入同比增减。
    (二) 规模年薪
    规模年薪的考核指标由营业收入、企业贡献总额、员工规模、管理宽度组成。各指标年度实绩数对应的基础年薪之和,即为规模年薪(见附表一)。

    (三) 年度奖金
    1、年度奖金作为经理的风险收入,其考核指标为企业贡献增长率。企业贡献增长率每增加1%,对应计提的基本年薪为0.1倍;企业贡献增长率每减少1%,相应扣减0.1倍基本年薪。
    当企业贡献增长率增加时,年度奖金计算方法为:
    年度奖金=企业贡献增长率对应计提的基本年薪倍数×基本年薪×(1-复合指标扣减率)
    当企业贡献增长率减少时,年度奖金计算方法为:
    年度奖金=企业贡献增长率对应计提的基本年薪倍数×基本年薪×(1+复合指标扣减率)
   2、复合指标由安全生产、执行力、成本控制、节能减排、文明建设、企业发展组成。
    (1) 安全生产:若发生安全生产否决指标之一的,扣减年度奖金30%;未完成控制指标的,每项扣减年度奖金3%;因管理不善,职责不到位或处置不当导致矛盾激化,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每发生一例,扣减年度奖金5%;累计扣减年度奖金30%止。
    (2) 执行力:违反政府法律法规或行业有关规定被处罚的,每发生一例,扣减年度奖金3%;未执行股份公司用工、分配、财务、安全、运输等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的,每发生一例,扣减年度奖金2%,累计扣减年度奖金35%止。
    (3) 成本控制:人均可控管理费用支出大于上年的,每大于1%,扣减年度奖金2%,扣减年度奖金10%止。
    (4) 节能减排:节能减排考核为不合格的,扣减年度奖金10%。
    (5) 文明建设:因管理等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查实有责任的,每发生一例,扣减年度奖金1%-5%;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为良好以下的,扣减年度奖金10%;“黄牛”进入单位大门区域内“拉客”、“带货”的,每发生一例,扣减年度奖金1%;“黄牛”进入单位大门外的管辖范围内“拉客”、“带货”的,每发生一例,扣减年度奖金0.5%;“抲黄鱼”除各单位自行发现、查处外,被举报、查获每一例扣减年度奖金1%,累计扣减年度奖金10%止。
    (6) 企业发展:劳动生产率低于上年的,每减少1%,扣减年度奖金1%,累计扣减年度奖金5%止。
    3、年度奖金实行“上限封顶”办法,上限封顶数为基本年薪的一倍。当年度奖金考核为负数时,应相应扣减基本年薪,扣减到股份公司员工年平均收入止。
    (四) 固定资产成新率不低于上年度。固定资产成新率低于上年度的,本年度实现的企业贡献总额应先弥补固定资产折旧减少额。
    (五) 遇经营结构等调整或遇重大客观原因影响经营业绩时,则相应调整有关基期数据。
    (六) 有关考核指标说明
    1、企业贡献总额=实现利润+上交管理费(折旧费、租赁费)
    2、企业贡献增长率=(本年企业贡献总额-上年企业贡献总额)÷上年企业贡献总额×100%
    3、人均可控管理费用=可控管理费用÷平均人数
    4、劳动生产率=营业收入÷平均人数×100%
    5、固定资产成新率=固定资产平均净值÷固定资产平均原值×100%
    五、年薪管理
    年薪管理包括年薪考核、年薪发放和年薪审核。
    1、年薪考核。所属各单位应在年度终后10天内上报“经理年薪考核申报表”,并由公司领导、综合办公室、财务部、安全机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年薪考核小组,对各单位年度下达的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人力资源部对各单位上报资料及年薪考核小组的考核情况汇总后上报总经理室审定。
    2、年薪发放。所属各单位接股份公司下发的经理年薪发放通知后负责发放经理年薪,其中年度奖金由股份公司支付。
    但所属各单位的副职、助理(含新聘任两年内的副职人员)按单位正职实际发放的额度结合年度考评分数决定年薪发放比例(见附表二)。      
    3、年薪审核。由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年薪考核和发放情况进行审核。
    六、本办法自2014年1月 1日起施行,原《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年薪分配办法》(公运股份人〔2009〕18号)文件同时废止。
    七、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