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问负责,百问不厌;首帮负责,一帮到底。 2、站容站貌整洁,设施完备,站务人员用语文明,服务规范。 3、各类业务均按国家政策规定计价、收费,不超售客票,不超载货物,如有违反,将自罚100~500元或按10倍金额奖励给举报者。 4、旅客购票排队时间(节假日运输期间除外)不超过10分钟。实行电脑联网多点售票,在海曙、江东、江北、北仑、镇海、鄞州、奉化、余姚、慈溪等县(市、区)交通银行网点及宁海、象山客运总站代售客票。 5、开展电话订票、上门送票服务(送票限海曙、江东、江北三区,10人以上)。 6、设立旅客服务中心,为老、弱、病、残、孕等重点旅客提供优先照顾和特殊服务。 7、免费为到站中转旅客提供购票换乘、联系住宿和各景点旅游咨询服务。 8、候车厅内设立“绿色通道”,在保证班车不超员的情况下,方便旅客购票乘车。 9、高速、快客班车无故脱班30分钟以上,向旅客赔偿票价的50%(限宁波公运集团高速、快客班车)。 10、对旅客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旅客现场投诉,当场核实处理;当场处理不了或非现场投诉的,7天内将处理结果告诉投诉人。凡举报车站工作人员服务不规范或提供有利于企业发展和车站服务质量提高的合理化建议,视情给予50~3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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